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予以转发公示。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