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7)整改任务销号的
公 示
按照《第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师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序号37)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师市农田残膜管理不到位,自2022年以来,师市未开展农田残膜抽测工作,2021-2023年当年地膜回收率均未达到90%。师市农田残膜长期堆存未处置,6处残膜堆放点均存在围栏破损问题,部分堆放点出入口临时道路尘土厚积,扬尘污染严重。部分残膜堆放点采用覆土遮盖的方式堆放残膜,不仅增加了资源化利用的难度,更是造成二次污染。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通过对农膜使用监管、残膜残留监测、废旧农膜使用回收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残膜综合利用率,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四、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每年开展1次土壤地膜残留普查测定工作,按照到条田、到承包户进行普查,将测定结果向各团场公布,将残膜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团连年内绩效考核,扎实推进残膜综合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二:设立举报专线,加大残膜治理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对农膜生产、经营企业网点每季度抽检1次,及时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整改措施三:督促团场对残膜堆放点围栏、道路进行重新加固及维修,防止残膜及粉尘二次污染,同时在秋季回收残膜高峰期对道路进行洒水作业。
整改措施四:充分发挥师市本级财政支持残膜污染治理政策引导作用,抓好高效残膜回收机具、高效残膜回收作业面积补贴工作,充分激发农机合作社和职工残膜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农田残膜回收率到90%。
整改措施五:严格落实“连队两委+农机合作社+职工”三位一体治理残膜机制,采取“机力为主、人力为辅”方式,积极开展春、秋季机械化回收残膜,严禁残膜未回收、未经验收就进行春、秋翻作业,重点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鼓励团场引进残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提升残膜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五、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完成情况:委托第三方残膜监测专业机构,对全 师5个重点用膜团场开展了农田土壤残膜残留专项监测工作, 2025年农田残膜回收率123.2%,印发了《关于公布重点用膜团 场农田残膜监测结果的函》。
整改措施二完成情况: 2025年3月4日,师市农业农村局 在师市政务网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告,明确举报范围与举报电 话,切实防治农田“白色污染”。2025年3月21日,兵团农业农村局在十三师新星市火箭农场启动2025年兵团放心农资下团 进连宣传周活动。师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团场(镇)加大残膜治理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各团场对随意丢弃、焚烧残膜的行为下达劝诫通知书并与连队签订残膜回收责任书。联合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师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开展多轮次农资专项检查工作。
整改措施三完成情况:督促团场已完成残膜集中堆放点围 栏、道路重新加固及维修,在秋季回收残膜高峰期对道路进行洒 水作业,防止残膜及粉尘二次污染。
整改措施四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中央、兵团及师市本级财政 支持残膜污染治理政策引导作用,充分激发农机合作社和职工残膜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2024-2025年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 30.9万亩,拨付补贴资金927.5万元,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使 残膜回收率较往年提高。2025年推广残膜回收机35台,补贴150 万元,2024年推广残膜回收机3台,补贴14.05万元,残膜回收 率达到91%以上。
整改措施五完成情况:2025年2月,印发《关于师市主要农作物大面积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通知》,加大师市主要 覆膜农作物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面积。召开了2025年师市 残膜回收演示暨秋翻现场培训会,每周开展秋季农田残膜回收及 秋翻作业进度定期调度,印发了《关于师市2025年“残膜回收” 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基本实现了秋季农田残膜回收面积全覆 盖。淖毛湖农场残膜回收再利用工作取得成效,废弃农膜得到有 效处置。
经师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红星二场、黄田农场联合验收后,确认此项反馈任务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2565459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2352166
师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