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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告
时间:2025-08-19 11:3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人社局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我局对下列企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单位名称:新疆梦飞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梦飞

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839000SS2022000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二〇二二年日至二〇二五年

地址:新疆新星市黄田农场团结北路12216

注销原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

特此公告。

 

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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