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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基本信息
时间:2025-05-12 18:48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水利局

第十师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水利局

二、内设机构:

局综合科

三、具体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

7.指导和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指导和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师市境内、兵地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师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5.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管辖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辖区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辖区

六、办公地址

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

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以及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02-256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