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局
二、内设机构:
局综合科
三、具体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
7.指导和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指导和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师市境内、兵地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师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5.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管辖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辖区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辖区
六、办公地址
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以及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02-256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