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生态环境局 >   正文
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许可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5-10-28 10:16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的受理及许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

https://pan.baidu.com/s/1QKseu3nx3CRaLJkp43u27g?pwd=v9fv 提取码: v9fv 

建设地点红山产业园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年10月28日

许可日期2025年10月28日

许可文号十三师环告表〔2025〕2号 关于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行政服务中心522

邮      编839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