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的受理及许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
https://pan.baidu.com/s/1QKseu3nx3CRaLJkp43u27g?pwd=v9fv 提取码: v9fv
建设地点:红山产业园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年10月28日
许可日期:2025年10月28日
许可文号:十三师环告表〔2025〕2号 关于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行政服务中心522
邮 编:839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