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9〕32 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现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闻出版局。
二、职责分工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闻出版局主要具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师市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
(二)配合兵团做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事务等。
(三)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师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协调师市重大电影活动等。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辖范围
新闻出版、电影行业领域行政执法。
四、执法区域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域。
五、办公地址、时间
新星市五星大道东路123号档案馆111室宣传部。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20:00
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02-2565338
传真:0902-256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