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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4-2020-0021 主  题  词 新疆 生产 农场 社会事务 服务中心 2020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发布机构 火箭农场 发文日期 2020-05-10
文        号 公开形式 政府网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2020年火箭农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的批复》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 民政、就业

2. 综合治理

3. 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

4.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5. 残疾人保障

6.社区建设指导等公共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火箭农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无内设科室(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1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个,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1282.3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87.81 万元,其他收入  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4.3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 1282.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 128.87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11  万元);项目支出  1139.15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283.33 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 93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9.43 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5.04 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 减少4.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41.75 万元,主要为:

1、            学前教育32.45万元;

2、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5万元;

3、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504.40万元;

4、            事业单位离退休5.13万元;

5、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58万元;

6、            其他优抚支出9.03万元;

7、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2.5万元;

8、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7.46万元;

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3万元;

10、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58万元;

1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34万元;

12、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36万元

13、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

14、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3万元;

15、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69.11万元;

16、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8万元;

17、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0.48万元;

18、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5.94万元

19、       其他支出3万元。

20、       公益性岗位补贴-27.66万元。

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中心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14.11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取暖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0.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0.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我中心减少公务接待费 0.9 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97  万元。其中货物类 0.97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我中心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29.34  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97  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5.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1609560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