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2×135MW尾气发电装置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规模: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2×135MW尾气发电装置项目总建筑面积94008.35㎡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1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2×135MW尾气发电装置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备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关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反馈材料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
联系电话:0902-2566096
邮箱:14278022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