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开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现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和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事项
(一)委托开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评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预算:20万元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至2026年编制工作完成为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委托开展《“十四五”规划》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
(二)项目要求
结合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进行《“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摸清底数、了解需求、找准问题、确定思路)、具体编制(草拟规划框架和内容,包括明确主要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形成规划送审稿等部分内容。
(三)项目预期成果
1.完成《“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2.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
四、承接单位主要技术要求
(一)拥有专业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项目调研、数据分析、规划评估等,提供的项目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调查标准,符合约定目标与内容。
(二)熟悉民政事业相关政策及事业发展情况,能够紧跟中央、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十五五”规划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准确把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以下简称“师市”)民政事业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超前对“十五五”期间相关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三)应根据综合调研法、文献检索法、数理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开展本课题的研究。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承诺书;
(二)报价单;
(三)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六、报价方式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9:3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新疆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55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902—2301927。
七、其他事项
(一)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及税费。
(二)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要求至少3家,以参考报价及综合评价最优的,确定为最终采购单位并由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与该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如中标单位未按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要求进行服务,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有权拒付服务费用。
(三)本次公开询价公告在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