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第十三师新星市办公室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融入国家“东数西算”战略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更好地履行兵团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担当,经认真学习借鉴各地数字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并结合师市实际,师市发改委(数据局)牵头起草了该《措施(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该《措施》以“算力中心绿色化、集约化建设,数据标注、大模型研发应用、信息软件技术服务等产业培育,师市特色应用场景开发等”为重点,希望通过三年的扶持政策,壮大师市算力基础设施规模、完善师市数字产业生态。主要内容共11条。
《措施》对绿色能源消纳企业、算力集群建设企业、算力供给与消纳企业、数据标注企业、软信企业、算力模型研发与应用企业、公共数据产品开发企业、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等国家级试点、申报数据相关试点,以及在国家或省级“数据要素x”大赛获奖的数据领域试点及参赛企业、牵头或参与研制发布数字产业相关国家、行业、省级标准的标准制定企业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奖励资金由师本级财政列支。
三、政策衔接与管理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措施》由师市发改委(数据局)牵头,会同师市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住建局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师市发改委(数据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兑现细则和审批机制,并建立年度复核机制,对企业弄虚作假、伪造资料、骗取享受政策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企业法律责任,依法追回有关资金。
相关文件:《第十三师新星市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