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师市党委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线;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纠治有令不行、有令不止,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4.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5.每年7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
6.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党员干部及连队(社区)“两委”人员廉政档案;
7.制定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提高廉洁意识;
8.总结工作和亮点经验,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