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
二、具体职责
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第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接受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师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决策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师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兵团、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师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师市、团镇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承担师市全面依法治师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师市全面依法治师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师市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师市建设的责任;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管辖范围
依据兵团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所属辖区内,对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进行管辖。
四、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辖区
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路交易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