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运用工作。
(十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科(0902-2565211)
负责部门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对内外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财务、协调组织宣传活动等工作;负责部门党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技术装备、技术改造、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依法行政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拟订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承担质量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0902-2352767)
依权限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许可;负责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价格、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行为、侵权假冒、传销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办公地址
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04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六、监督(联系)电话
0902-256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