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下列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自主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详见附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41条之规定,予以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码停止使用。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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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食品类别 |
住所 |
生产地址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发证单位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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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C11765911300054 |
哈密农腾盛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西一路2号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西一路2号 |
2020-06-08 |
2025-06-0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025-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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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C11165911300069 |
禾瑞食品(新疆)有限公司 |
速冻食品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星四场十连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星四场十连 |
2020-11-18 |
2025-11-1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025-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