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3期)的公告,涉及本辖区2家食品经营者(新星市四季果语生鲜超市、哈密火箭农场旭杰蔬菜水果超市),现将2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星市四季果语生鲜超市经营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星市四季果语生鲜超市经营的沃柑(抽检日期:2026年6月8日,检验报告 №: 2026B-J-SP05514),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13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沃柑(购进日期:2026年6月7日)由当事人从伊州区东疆春市场百果园水果店处购买,采购沃柑共29.4kg(其中3.2kg抽检,1.6kg备样);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当事人于2026年6月7日购进的沃柑为即食食品,无法召回。
二、哈密火箭农场旭杰蔬菜水果超市的长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火箭农场旭杰蔬菜水果超市经营的长茄子(抽检日期:2026年06月08日,检验报告 №: 2026B-J-SP05512),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07月06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长茄子(购进日期:2026年06月05日)由当事人从哈密市伊州区美侠果蔬批发铺购进,采购长茄子共20kg(其中1.68kg抽检,1.62kg备样);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当事人于2026年06月05日购进的长茄子为即食食品,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