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市监处罚送告〔2026〕2号
哈密晟和鸿茂天然气有限公司:
经查,哈密晟和鸿茂天然气有限公司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本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上述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902-2566117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幸福路1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66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