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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十三师市监处罚送告〔2026〕2号)
时间:2026-08-26 19:27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十三师市监处罚送告〔2026〕2号

哈密晟和鸿茂天然气有限公司:

经查,哈密晟和鸿茂天然气有限公司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本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上述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902-2566117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幸福路1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66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