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2025〕155号
哈密火箭农场绿福源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案
哈密火箭农场绿福源电动车行
92652200MA77EM643L
陈丰平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18顶;2.罚款1225元;3.没收违法所得425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