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正文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仲志军、李建明”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11-24 18:3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十三师农(种子)罚〔2025〕4号

仲志军、李建明无照经营假种子案

仲志军、李建明

/

/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经营假种子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