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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星市壹家过桥米线店”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12-01 17:26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5〕162号

 

新星市壹家过桥米线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新星市壹家过桥米线店

92659011MABUDR834X

朱德明

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