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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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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5〕172号 |
哈密市靓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哈密市靓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91659040MABKXH3Q3L |
孙捷 |
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