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正文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密黄田农场兴发五金农机商店”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1-23 19:01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密黄田农场兴发五金农机商店”的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三师市监处罚〔2026〕9号

哈密黄田农场兴发五金农机商店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哈密黄田农场兴发五金农机商店

92652201MA7A5XGK11

 

李峰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销售的备样产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3 支;

2.没收违法所得 30 元;

3.罚款 168 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