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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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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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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17号 |
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案 |
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 |
91659011MACXCNTNX6 |
李慧涛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7745元;罚款1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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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