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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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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18号 |
新星市锦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案 |
新星市锦鸿商贸有限公司 |
91659011MAEEKBK953 |
张新辉 |
当事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款50元; 没收违法所得89.1元; 没收“伊米速冻水果风味甜玉米 青豆粒”(生产日期:2025年11月15日)11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