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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阿龙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2-24 17:4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2026〕19号

新疆阿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新疆阿龙食品有限公司

91652201MA783B3G3N

张成龙

当事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款150元;没收违法所得65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