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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密丝路吉晟能源有限公司 ”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3-26 19:09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密丝路吉晟能源有限公司 ”的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29号

 

哈密丝路吉晟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案

哈密丝路吉晟能源有限公司 

91652201MA78HX8510

高守强

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2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