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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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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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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市岩河屯餐厅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新星市岩河屯餐厅 |
左鹏 |
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给予警告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