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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红星三场晓霞废品收购站”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4-10 16:34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31

 

红星三场晓霞废品收购站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红星三场晓霞废品收购站

92659040MA78LQXW44

吴晓霞  

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1.没收涉案电子台秤2台;2.罚款1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