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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密柳树泉润和超市”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4-17 12:32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33号

哈密柳树泉润和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哈密柳树泉润和超市

92652200MA77F1P18Q

贺玉花

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1.警告;

2.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