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正文
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州区戈壁骆驼土特店”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4-17 12:35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34号

伊州区戈壁骆驼土特店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伊州区戈壁骆驼土特店

92659040MA78YJ979E

秦大朋

1.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2.冒用厂名厂址和许可证编号

1.没收“盐焗开心果”493g;

2.没收ACS-30电子秤1台、铁铲1把、FRM-980型自动墨轮印字封口机1台、得实-DASCOM电子面单专用打印机1台;

3.没收无证生产的10袋“开心果”;

4.没收违法所得2598元;

5.罚款108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