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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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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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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市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
新星市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91659011MACET2MEXN |
林国华 |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2000元,没收不合格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85块(含备样7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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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