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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星市丝尚广告中心”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5-08 19:52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星市丝尚广告中心”的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37号

新星市丝尚广告中心未按照规定查验广告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制作广告案

新星市丝尚广告中心

92659011MABKYR469Q

李斌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制作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制作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广告费用562元;罚款4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