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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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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42号 |
新星市安优布手工水饺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新星市安优布手工水饺店 |
92659011MAK9J0GG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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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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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且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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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1000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