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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伊洲河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7-14 12:15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52号

 

新疆伊洲河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案

新疆伊洲河食品工贸有限公司

91659011MACL2EL005

埃丽芙·尼亚孜

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2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