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正文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星市嘉旭干果百货店发布虚假广告案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9-07 10:56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74号

 

新星市嘉旭干果百货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新星市嘉旭干果百货店

92659011MAEWY6GF8K

 

马旭东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