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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星市众味卤制品店”的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9-18 11:53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市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6〕83号

新星市众味卤制品店采购食品添加剂未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新星市众味卤制品店

92659011MAE6TR501H

周胡容

当事人采购食品添加剂未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当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九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采购食品添加剂未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2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当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3000元。

责令当事人2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