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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山农场洗选煤行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5-08-14 11:43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生态环境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现计划对辖区开展洗选煤行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红山农场辖区洗选煤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通过开展集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治污能力,生产厂区扬尘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生产废水收集率、回用率得到明显提升配套环保设施完善并投入正常运行,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化存放和处置,厂容厂貌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树立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

对红山农场辖区7家洗选煤企业进行筛选,选取1家规划布局合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齐全、环保设施建设较为完善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经筛选,确定新星市南聿齐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标杆企业。

(二)加强厂区扬尘无组织管控

一是原煤、精煤、中煤应在封闭的储煤库内存放,临时采取露天堆放的煤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无组织排放,并及时入库。生产厂区主要运输道路采取硬化措施,裸露地面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无组织排放。三是运输车辆要采取苫盖或厢式运输方式,防止煤炭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扬尘等问题。四是减少厂区利用铲车倒短方式进行煤炭转运,要求企业采用廊道输送方式运输,减少扬尘污染。

(三)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建设

储煤场上料口、筛分破碎车间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点,均需安装布袋除尘设备,并正常运行。

(四)加强废水收集,提高废水利用率。

    一是洗选煤生产工段产生的生产废水需全部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二是精煤堆放场地建设导流槽和收集池,用于收集储存精煤堆放场地产生的废水,并回用于生产使用。

(五)固体废物规范处置

一是由师市生态环境局协调红山农场加快工业固废堆放场的选址和建设工作。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危废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规范存放,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实施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工作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8月1日前)。召开辖区洗选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动员会,传达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8月2日—8月15日)。组织洗选煤企业前往新星市南聿齐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的治理经验和技术。同时联合红山农场和环保管家对洗选煤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反馈企业。企业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整改进度工期表写明每项整改内容完成的时间节点,待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审核通过后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红山农场应急管理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进行备案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5年8月16日—11月15日)。企业应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度工期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将实行定期核查的方式组织洗选煤行业开展现场推进会,核实企业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无正当理由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积极整改并取得一定治理效果的企业,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引导企业申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联合红山农场、环保管家,对照企业整改方案对整改内容进行逐一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持续整改直至达标。对整改成效明显,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的企业,组织辖区其他同类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洗选煤行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杰任组长,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肖飞任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队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个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任务。各成员要及时掌握各自专项行动包保企业的整改内容及整改进度,成员间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向企业进行法律解读,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