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机构职能

师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兵团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管理和指导十三师政府采购工作。

(二)负责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意见,承担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师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促进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

(四)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负责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工作。

联系我们

办公时间:

(一)综合科  0902-2565682

(二)预算国库科  0902-2565097

(三)行政事业科  0902-2301967

(四)国资监管科  0902-2565615

(五)金融办  0902-2302014

(六)会计核算中心  0902-2569078

(七)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0902-2565106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冬季工作日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工作日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机构领导

吴忠  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

李双玲  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国资委主任

陈通  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局长(副主任)(援疆)

秦秋菊  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贾雪艳  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洁  第十三师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阿依古丽·贾堡  第十三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内设机构

师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

行政事业科(金融科)

预算国库科

国资监管科


设下列直属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中心

财政金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