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师市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三)统筹提出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价格管理政策,制定和调整自治区、兵团授权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师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指导和协调全师市招标投标工作,落实兵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十)拟订师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
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师市储备粮规模、收储和动用的建议。
(十一)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
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师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十四)组织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十五)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十六)落实推进师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师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协助和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能源科(国防动员工作科、人民防空工作科)0902-2565066
(五)数据科0902-2565799
办公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5:30-19:30
冬季:10:00-14:00 16:00-20:00
李艳茹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数据局专职副局长
尹国耀 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雪峰 数据局副局长(挂职)
(一)综合科(向南发展科、兵地融合科)
(二)投资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三)社会事务科(援疆科)
(四)能源科(国防动员工作科、人民防空工作科)
(五)数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