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垦区法院
机构职能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恢复成立于1984年,驻新疆哈密大营房。管辖着十三师区域内山南区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辖区有6个农牧团场,5个工业园区。辖区人口10万余人,面积77万公顷。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1228日、2022113日下发《关于同意设立新星市人民法院的批复》,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新星市人民法院于2022413日挂牌。我院政法专项编制33人,目前实有32人。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实现扁平化管理。另设黄田、柳树泉、二道湖3个派出人民法庭,为基层职工群众提供就近便利司法服务。


联系我们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02-2569739 


办公地址: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6号(红星花苑对面


办公时间:夏季9:30——13:30;16:00——20:00

         冬季9:50——13:30;15:30——19:30


机构领导

闫瑞鹏   党组书记、院长

杨   俊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圣佳  党组成员、副院长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综合审判庭

执行局(执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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