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恢复成立于1984年,驻新疆哈密大营房。管辖着十三师区域内山南区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辖区有6个农牧团场,5个工业园区。辖区人口10万余人,面积77万公顷。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3日下发《关于同意设立新星市人民法院的批复》,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新星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3日挂牌。我院政法专项编制数33人,目前实有32人。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实现扁平化管理。另设黄田、柳树泉、二道湖3个派出人民法庭,为基层职工群众提供就近便利司法服务。
冬季9:50——13:30;15:30——19:30
闫瑞鹏 党组书记、院长
杨 俊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圣佳 党组成员、副院长
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综合审判庭
执行局(执行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第十三师新星市”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