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机构职能

师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师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统筹推进师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师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师市科技计划项目审定和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

牵头建立师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 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师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并监督实施。

贯彻落实兵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及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对兵团重大科技基础建设规划提出意见建议,积极组织国家重点实验室、兵团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申报,组织师市重大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

拟订师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牵头师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统筹师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师市科技保密工作。

拟订师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团场和相关单位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兵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师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师市科学普及、科学传播政策和实施方案。

十三负责兵团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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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刘捷  科技局
内设机构

师市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