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机构职能

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师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政策,承担权限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监督责任。

(三)贯彻落实并拟定师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师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国家、自治区、兵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师市、团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初审上报和地名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师市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并拟定师市殡葬管理政策,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九)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师市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根据授权,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综合科:0902-256571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业务:0902-2565441  09022-565232

养老、行政区划业务:0902-2202603

殡葬、慈善业务:0902-2301927

社会组织业务:0902-2301923

婚姻登记业务:0902-2301915

办公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04号)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  1530-1930

冬季:1000-1400  1600-2000

机构领导

史志明 师市民政局局长

      肖武辰 师市民政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