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拟订师市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师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师市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统筹职工队伍管理。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工作管理政策,留学人员来师市(回师市)定居政策;贯彻落实兵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知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师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兵团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师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兵团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兵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兵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师市农民工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十五)与师市教育局的有关责任分工。

联系我们

人社局:   0902-2566206

社保中心:0902-2565769

就业局:   0902-2565741

办公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政务服务中心3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机构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天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段续东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赵文堂   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主任

内设机构

综合科(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

基金监督科(人事人才科、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