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公安局
机构职能

(一)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处置应对。

(二)研究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众性事件,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师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师市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控与师市警用航空器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四)负责师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并指导、监督师市各级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农机、工程机械车等)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五)开展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902-2566327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支边东路292号

办公时间:冬季工作日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工作日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机构领导

甄   强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韩   栋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潘雪峰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刘江峰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柯发福  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情报指挥中心

(三)督察审计支队

(四)人事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五)组织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

(六)警务保障科

(七)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八)治安管理支队

(九)刑事侦查支队

(十)交通管理支队

(十一)法制支队

(十二)特警支队

(十三)新星市看守所

(十四)新星市车辆管理所

(十五)哈密垦区公安局及辖区9个派出所

(十六)巴里坤垦区公安局及辖区3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