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兵团党委、师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师市境内、兵地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师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五)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 0902-2565427
办公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5:30-19:30
冬季:10:00-14:00 16:00-20:00
曹向斌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轲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正处级)
刘景涛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正处级)
郑 磊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郭 峰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师市水利局内设机构:
综合科
师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第十三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二)第十三师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第十三师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