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运用工作。

(十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综合科:0902—2565211(传真:0902—2565052)

监督管理科:0902—2352767

行政服务窗口:0902—2352590

机构领导

杨   卫    党组书记、局长

陈国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援疆)

高新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金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

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管局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

(二)监督管理科

下设参公事业单位:

十三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