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运用工作。
(十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综合科:0902—2565211(传真:0902—2565052)
监督管理科:0902—2352767
行政服务窗口:0902—2352590
杨 卫 党组书记、局长
陈国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援疆)
高新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金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管局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
(二)监督管理科
下设参公事业单位:
十三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