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机构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推进平安师市、法治师市建设;

(三)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实施工作;

(四)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完成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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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02-2565841

办公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123号办公一区1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20:00


机构领导

任   晖  党委政法委

吕永强  党委政法委

徐志刚  党委政法委

内设机构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