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三师新星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巡察信息中心):
(一)负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涉案款物监督、保管工作。
(二)负责看护人员的培训、管理以及办案装备的管理。
(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以及警示教育工作。
(四)负责中心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协助做好师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承办师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负责师市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
(八)负责对巡查信息的收集、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
(九)协助师市党委巡察办做好巡察相关服务保障工作。